※法源依據: |
財政部105年2月16日公布實施之「公用事業申請辦理代用戶指定帳戶匯入無實體電子發票中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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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金作業規定」。 |
※適用對象: |
由金融單位或郵政機構存款帳戶扣款繳交天然氣費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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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信用卡帳戶、虛擬帳戶或使用網路銀行轉帳繳費者) |
※開始期別: |
105年7-8月起開立之雲端發票。(105年9月25日開獎) |
※適用獎項: |
統一發票五獎、六獎及雲端發票專屬仟元獎。 |
※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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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發票小額獎金直接匯入原扣款帳戶,如不同意請填寫「取消/恢復代繳戶發票獎金匯入原扣款帳戶申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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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公司網頁服務資訊區下載),向本公司提出申請,自生效日起,扣款繳費完成開立之發票中獎時,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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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至四大超商利用多媒體機(KIOSK),輸入繳費憑證上之「載具號碼」,列印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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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向郵局兌獎。 |
2. |
本項服務僅限「統一發票五獎、六獎及雲端發票專屬仟元獎」者,其他發票獎項中獎時 ,請自行至四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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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商依前述操作方式列印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持憑向郵局兌獎,故天然氣費扣繳成功後,本公司寄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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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繳費憑證」仍請妥善保存,以免影響您的權益! |
3. |
電子發票如已捐贈社福團體或歸戶至共通性載具(手機條碼、自然人憑證)者,不適用本項服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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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台北市光復北路11巷35號1樓 用戶服務專線:2768-4999轉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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