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服務

計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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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單價
  • 民生用戶:10.38 元(自 110 年 5 月 1 日零時起)
  • 非民生用戶(僅工業用戶):14.56 元(自 115 年 1 月 1 日零時起)
 
計算方式:
  • 本期累計度-上期累計度=使用度數 (或核退度數)
  • 使用度 (推定度)×單價+基本費=本期瓦斯費
 
詳細說明:
 
  1. 各種燈表每月基本費 (單位:元):
 
燈別 (燈) / 種類 機械瓦斯表 微電腦瓦斯表
5燈以下 60 100
逾5燈至10燈以下 85 150
逾10燈至20燈以下 120 235
逾20燈至50燈以下 200 360
逾50燈 500 840
 
 
  1. 每期瓦斯費計算: 抄到表計算  │  未抄到表計算
 
抄表代碼 說明 抄表代碼 說明
A 空屋。 S 用戶自行抄表。
B 無人在家。 T 來電自報度數。
C 拒絕抄表。 U 按門鈴 或 致電詢問。
D 表位過高,表面霧氣重,障礙物阻擋。 V 定檢更正。
E 疑似指示器故障。 W 網頁結算度數。
F 其他。 * 度數複查。
K 無線抄表。 抄表員親抄。
P 抄表盤。
 
 
  1. 瓦斯從量費及基本費計費說明:本公司自95年1月1日起實施基本費收費制度。 依公用天然氣事業天然氣售價及基本收費計算準則,天然氣計費分為基本費從量費
    1. 基本費之計算公式如下:
      每戶每月基本費=(表外管汰換作業成本+計量表成本+抄表成本+收費成本+定期安全檢查成本+資訊提供成本+按費率基礎分離之資金成本)/用戶數/12。
    2. 從量費之計算公式如下:
      每單位從量費=(氣體作業成本+儲存作業成本+輸配作業成本+維修作業成本+按費率基礎分離之資金成本)/全年配氣量。
未抄到表計算 ×
      推定度數=參照該用戶前3期之平均計費度數
 
      本期瓦斯費=推定度數×單價+基本費
 
      如以推定度暫收,俟抄到表後一併結算,多退少補。
 
抄到表計算 ×
本期應繳瓦斯費計算式
民生用戶
本期應繳瓦斯費 = (本期累計度 − 上期累計度) × 單價 10.38 + 基本費
非民生用戶(僅工業用戶)
本期應繳瓦斯費 = (本期累計度 − 上期累計度) × 單價 14.56 + 基本費
註:如遇調價,新舊差價按使用比例天數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