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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單價:10.38元 (自110年5月1日起因氣源調整,本公司天然氣售價由單價10.16元,
調漲0.22元,新單價為10.3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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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方式:
- 本期累計度-上期累計度=使用度數 (或核退度數)
- 使用度 (推定度)×單價+基本費=本期瓦斯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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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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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種燈表每月基本費 (單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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燈別 (燈) / 種類 |
機械瓦斯表 |
微電腦瓦斯表 |
5燈及5燈以下 |
60 |
100 |
逾5燈至10燈以下 |
85 |
150 |
逾10燈至20燈以下 |
120 |
235 |
逾20燈至50燈以下 |
200 |
360 |
逾50燈 |
500 |
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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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期瓦斯費計算:抄到表計算 │ 未抄到表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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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瓦斯從量費及基本費計費說明:本公司自95年1月1日起實施基本費收費制度。 依公用天然氣事業天然氣售價及基本收費計算準則,天然氣計費分為基本費及從量費。
- 基本費之計算公式如下:
每戶每月基本費=(表外管汰換作業成本+計量表成本+抄表成本+收費成本+定期安全檢查成本+資訊提供成本+按費率基礎分離之資金成本)/用戶數/12。
- 從量費之計算公式如下:
每單位從量費=(氣體作業成本+儲存作業成本+輸配作業成本+維修作業成本+按費率基礎分離之資金成本)/全年配氣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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