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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架構

公司組織架構圖

遵循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確實執行每年的公司治理自評,定期將公司治理評鑑修正指標轉知各相關單位參閱,並檢視未得分題目進而研討可改善之處。

目標/項目
利害關係人
承諾(政策)
2024 年執行情形(行動)
保障股東權益(G)
股東
  1. 鼓勵股東多使用電子投票參與股東會
  2. 持續配發股利
  3. 每季至少召開1次董事會
  4. 推動eNotice股務事務電子通知
  1. 為強化公司治理,股權1%以上股東得依《公司法》相關規定行使提案權,並鼓勵股東多使用電子投票參與股東會表決及選舉,電子投票參與股東會的比例為23.12%。
  2. 發放每股現金股利1.2元。
  3. 共召開6次董事會。
  4. 為響應環保減碳,減少紙類使用,配合集保推動eNotice股務事務電子通知,提供股東股利發放電子通知服務,今年股東使用此服務達2,230筆,較去年增加約60%。
強化董事會職能(G)
董事
  1. 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及績效評估
  2. 強化董事會職能發揮及進修
  3. 加強防範內線交易之宣導
  1. 揭露並落實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
  2. 執行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之績效評估,評估週期、面向、內容及結果請詳年報。
  3. 提供董事多元的進修課程資訊並協助報名。
  4. 配合主關機關規定,強化防範內線交易之宣導作業,避免董事觸法。
提昇資訊透明度(G)
股東、員工、供應商、社區居民
  1. 強化資訊揭露
  2. 與利害關係人保持暢通之溝通管道
  3. 儲氣槽安全資訊
  1. 依規定揭露公司各項資訊於官網及公開資訊觀測站(9908)。
  2. 設置發言人、代理發言人及公司治理主管。
  3. 每年召開法人說明會。
  4. 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
  5. 各項最新消息公告更新於官網。

董事會組成

依公司章程規定,設置董事11人(含獨立董事3人),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依法選任之。董事任期3年,連選得連任。董事會在本公司的企業管理機制中,職司領導經營與業務運作,以及監督業務策略的執行情況,領導方向以法律規定範圍內符合公益及其股東利益的方式為之,且行事方式均不得違反法令規定,董事對於會議事項,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者,應於當次董事會說明其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如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2024年共召開6次董事會,開會頻率至少每季召開1次,董事實際出席率達96.97%(不含委託),董事出列席情形已申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2024年共召開6次董事會,開會頻率至少每季召開1次,董事實際出席率達96.97%(不含委託),董事出列席情形已申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職稱
男性
女性
主要學經歷
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吳東進
董事長
男性
日本早稻田大學商學部
新光醫療董事長
欣隆天然氣董事
吳昕東
副董事長
男性
美國新學院大學基礎研究學系
新光保全董事長
欣欣天然氣董事
新海瓦斯公司董事
林伯峰
董事
男性
臺灣大學法律系
誼光保全董事長
新光保全董事
欣欣天然氣董事
彭裕民
董事
男性
英國曼徹斯特大學材料科學博士
科技管理學會理事長
新海瓦斯董事
大台北寬頻副董事長
薛夏良
董事
男性
臺中科技大學 電子學系
大台北瓦斯董事
侯士欽
董事
男性
成功大學醫學系
侯耳鼻喉科診所醫師
洪榕駿
董事
男性
美國德克薩斯大學奧斯汀分校
達榕興業董事長
起家大興總經理
郭瑞惠
董事
女性
美國加州Santa Clara大學MBA
大台北瓦斯董事
張建國
獨立董事
男性
逢甲大學會計學系
曾任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大台北瓦斯獨立董事
王豫元
獨立董事
男性
文化大學政治研究所
曾任中華民國駐教廷特任大使
新光銀行董事
新光銀行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董事
李正明
獨立董事
男性
美國中央德州大學理學碩士
曾任台灣中油公司天然氣事業部執行長
新光銀行董事
財團法人環境永續發展基金會董事
台灣電力公司顧問(天然氣發電方面)
  • 註1:董事擔任本公司職務及兼任其他公司職務請詳2024年度年報。
  • 註2:2022.07.14 法人董事新光合纖改派代表人為吳東進。
  • 註3:2023.08.01 法人董事達榕興業改派代表人為洪榕駿。
  • 註4:2024.04.16 法人董事新光醫療財團法人改派代表人為彭裕民。

2024 年董事會成員性別及年齡分布(共 11 人)

2024 年董事會成員性別及年齡分布圖

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和「誠信經營守則」明訂董事對於董事會決議事項,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者,應予迴避,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並於董事會會議錄中載明記載落實執行。為增進董事會成員永續發展相關的知識,股務部不定期提供多元的進修資訊予董事並協助報名。2024 年董事進修情形已申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本公司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其執行方式,於每年度結束時由秘書室及股務課執行評估作業,於次年度 2 月底前完成效益檢核,並提報董事會,作為選用及董事薪資報酬及提名續任之參考。

董事會評鑑執行情形

評估週期
評估期間
評估範圍
評估方式
評估內容
每年執行 1 次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1. 整體董事會
  2. 個別董事成員
  3. 功能性委員會
  1. 董事長對總體董事會評核
  2. 董事成員自評
  3. 委員自評
申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公司為落實公司治理目標,制訂「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明定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暨擬具適當之方針。董事會成員之遴選條件不侷限於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條件,且著重於應具備相關專業資格與經驗為優先條件。董事會整體應具備營運判斷、財會分析、經營管理、危機處理、產業知識、國際市場觀、領導及決策能力。董事會成員之專業資格與經驗,詳細揭露於董事專業資格及獨立董事獨立性資訊表格。

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落實情形

第20屆董事會成員中有1位女性董事,占比為9.1%,鑑於本公司產業以工程專業技術為主,性別比例相較其他產業有所不同。然而,為達成董事會性別多元化目標,逐步提高女性董事比例,最終達到董事席次3分之1。為實現此目標,未來董事提名時納入性別多元化考量,鼓勵並優先推薦不同性別的候選人,以促進逐步提升董事會性別多元化比例,確保決策層具備更全面的觀點與競爭力,並同時持續推動董事成員年輕化為目標。

職稱
董事
獨立董事
姓名
吳東進
吳昕東
林伯峰
彭裕民
郭瑞惠
薛夏良
侯士欽
洪榕駿
張建國
李正明
王豫元
性別
年齡
80
|
89
40
|
49
70
|
79
60
|
69
70
|
79
70
|
79
40
|
49
30
|
39
60
|
69
80
|
89
70
|
79
國籍
中華民國
兼任本公司員工
獨立董事
任期年資(9年)
專業背景
科技
財務
法律
產業經驗
專業知識與技能
營運判斷
財會分析
經營管理
危機處理
產業知識
國際市場觀
領導能力
決策能力

企業永續經營委員會

本公司於 2023年11月9日設置企業永續經營委員會,委員會成員人數為5人,由董事長、副董事長及3名獨立董事組成,並由全體委員互推1人擔任召集人及會議主席。其職權如下:(1)落實企業永續經營理念。(2)公司永續發展、誠信經營及環境保護之執行情形與成效之檢討、追蹤與修訂暨監督,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3)其他經董事會決議本委員會應辦理之事項。委員會運作依本公司「企業永續經營委員會組織規程」辦理,成員吳東進董事長及吳昕東副董事長均具備公司永續經營治理、財務、科技新知與風險管理等專長及經驗,3 位獨立董事各自具備財務、能源與商務等永續經營管理專長及經驗,符合委員會所需之專業能力。任期:2023年11月9日至2025年6月22日,2024年召開1次會議,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
召集人
張建國
1
0
100%
委員
吳東進
1
0
100%
委員
吳昕東
1
0
100%
委員
王豫元
1
0
100%
委員
李正明
1
0
100%

審計委員會

藉由審計委員會之專業分工功能及獨立超然立場,協助董事會進行決策,並落實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依證券交易法、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規定應由獨立董事行使之職權事項等,履行其監督之職。3名委員中,召集人張建國具備財務或會計專長;本屆委員任期自2022.06.23 至 2025.06.22。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
召集人
張建國
4
0
100%
委員
王豫元
4
0
100%
委員
李正明
4
0
100%

薪資報酬委員會

為落實公司治理並健全董事及高階經理人薪資報酬制度,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於2011 年11月24日設立,委員會成員由獨立董事 3 席擔任之,委員會成員專業資格條件與限制,應具備相關法規要求規定。委員會設立宗旨為強化公司治理,健全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制度,制定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以利遵循。本會運作方式依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辦理:

委員運作依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辦理,成員與董事長及與所屬董事長均具備公司永續經營治理、財務、科技新知與風險管理等專長及經驗,3 位獨立董事各自具備財務、能源與商務等永續經營管理專長及經驗,符合本屆獨立董事之專業能力。

  1. 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標準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2. 定期評估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目標達成情形,並依據績效評估所得之評估結果,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

本公司第5屆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3人,包含召集人張建國獨立董事、王豫元獨立董事、李正明獨立董事。本屆委員任期為2022年7月7日至2025年6月22日。2024 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5次,3位委員皆實際出席,實際出席率100%。討論議題包含2023年度董事酬勞暨員工酬勞分配案、經理人提升後薪資改敘案、前任董事長撫卹金案、董事長、副董事長及總經理薪資報酬案、2024年度調薪案、養護部工程人員津貼調整案,提報董事會核議通過。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
召集人
張建國
5
0
100%
委員
王豫元
5
0
100%
委員
李正明
5
0
100%
臺北市政府頒贈優良廠商獎合影

為落實公司治理並提升本公司董事會功能,建立績效目標以加強董事會運作效率,本公司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每年執行一次董事會績效評估,評估範圍包括整體董事會及個別董事之績效評估,評估方式包括董事會總體考評、董事成員自我評量或其他適當方式進行,評估程序如下:

董事會績效評估流程圖

薪酬政策與薪酬決策流程

本公司薪酬政策旨在確保薪酬水準具市場競爭力,以吸引、保留並激勵優秀人才。薪酬決策流程依據市場薪酬調查,參考同業薪資水準及政府公告薪資標準,由管理部據此提出薪酬範圍與標準,經薪酬委員會審議後,最終由董事會核定。為確保薪酬決策的公正性與透明度,本公司設有獨立薪酬委員會負責監督薪酬政策與決策流程,並確保符合公司治理原則。此外,公司亦透過勞資協商及市場薪資調查等方式蒐集利害關係人的意見,以作為薪酬政策調整之參考,確保薪酬制度符合企業永續發展與利害關係人期待。